据媒体报道 [i] ,美国微软公司近日宣布以687亿美元现金收购动视暴雪,该交易完成后,微软将成为全球第三大游戏公司。新闻公布后,作为律师,笔者想到一个问题:这个交易需要中国政府审批吗?审批能通过吗?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一、中国政府审查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这虽然是两家美国公司直接的合并,但鉴于他们都是跨国公司,所以中国政府对于这个交易也需要进行审查。法律依据是《反垄断法》第21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并不是每一起跨国并购都需要中国政府批准,比如上周公布的Take-Two公司 127亿美元收购社交游戏巨头Zynga公司的交易应该就不需要中国政府批准。因为的Take-Two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侠盗飞车》游戏因为过于暴力,不可能取得版号,所以并没有被引进国内,而Zynga公司主要运营的是Facebook上的社交网络上的社交游戏,Facebook也没有在中国运营,即便这两家公司在中国有一些诸如知识产权授权的收入,但都不会达到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微软和动视暴雪的交易要不要申报有两条标准,如果都符合,就应当申报:
1、两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营业额合计是不是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他们的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是不是都超过了4亿元人民币?
二、微软和暴雪达到审查标准了吗?
微软和动视暴雪这两大巨头全球收入巨大,在国内营业额也十分可观。微软总裁2020年初称该公司每年来自中国的收入占总营收的1.8% [ii] ,而2019-2020财年该公司的总收入为1430亿美元 [iii] ,折算下来有25亿美元。
而暴雪公司2020年全球收入为80亿美元 [iv] ,在中国的收入也十分可观。暴雪没有公布其国内收入,但我们可以从其国内游戏代理方网易的收入以及分成比例估算。根据网易的2020年财报 [v] ,“授权游戏的净收入从 2019 年的人民币 44.570 亿元增加至 2020 年的人民币 67.231 亿元(合 10.304 亿美元),主要是由于暴雪授权的《魔兽世界》和某些其他授权游戏。”
实际上除了魔兽世界,网易公司还代理了动视暴雪的一系列经典游戏,哪怕暴雪游戏在授权游戏中的收入只占到50%,网易的暴雪游戏收入也有33.6亿人民币,而对应的暴雪分成收入,即便按照十多年前九城代理《魔兽世界》时的22%的分成比例(业内传言 [vi] 网易把《魔兽世界》55%的收入给了暴雪),暴雪2020年在华也有近10亿元人民币的收入。所以,暴雪和微软不论是全球营业额还是中国营业额都远远超过中国法律规定的申报标准,这个交易需要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
三、可能有谁来搅局?
目前我国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审查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该局颁布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这个交易的申报需要提交很多文件,但审查的核心是就经营者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
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笔者就简单介绍一下说明会涉及的相关市场界定。对于交易申报方而言,相关市场界定的越大,其所占的市场份额就越小,就容易通过审查,反之则不容易通过审查。比如360诉腾讯反垄断案中,腾讯公司主张电子邮件也是即时通讯的相关市场,因为把电子邮件加上,腾讯的市场份额肯定就小于50%了,但这个主张最高人民法院没同意。
被收购的动视暴雪公司是一家(正在衰落的)老牌游戏公司,该公司的《魔兽世界》、《使命的召唤》等游戏对传统的个人电脑在线游戏市场和主机游戏市场影响力较大,而对基于移动端的游戏市场影响力较小,考虑到游戏产业竞争的是玩家的游戏时间,所以如果微软在申报时把个人电脑在线游戏市场、主机游戏市场、基于移动端的游戏市场合并为一个相关市场,也不出人意料。
笔者个人的看法是,游戏是一个竞争较为自由和充分的市场,且市场领先者很容易被后来者超越,比如在上个世纪以及本世纪初,动视暴雪的《魔兽世界》、《暗黑破坏神》等游戏风靡世界,但随着移动端游戏的崛起,现在腾讯的《王者荣耀》、《和平精英》才是最红的游戏,腾讯的游戏收入也已经远远超过了暴雪。所以这个交易获批的可能性还是不小的,关键在于有没有竞争对手搅局。
主机游戏平台市场就存在搅局的变量。微软的Xbox、索尼的Play Station和任天堂的Switch是三大主机平台,主机平台的玩家通常对游戏品质要求较高,可能会被界定为是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动视暴雪以出精品MMORPG游戏闻名,旗下的游戏在主机平台很受欢迎,微软收购动视暴雪后,如果能独占动视暴雪的后续作品,势必会对索尼的Play Station平台产生不小的冲击,实际上,微软收购动视暴雪的新闻发布后,索尼当天股价就跌了近10% [vii] 。
所以,不能排除其他主机平台的运营者或相关利益方就这个交易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异议。最大的可能性当然是索尼公司,但这家日本老牌公司一般法律动作上比较矜持,要保持大公司的体面,我个人的判断是,如果微软收购暴雪后不违反原先暴雪和索尼的合作合同的,索尼估计不会对这个交易提异议。
而Play Station和Xbox国内分别由索尼和微软的合资公司索尼互动娱乐(上海)有限公司及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游戏发行等业务,合资公司的国内股东都是上海东方明珠公司的关联公司,对东方明珠而言,两个主机游戏的发行收入是左口袋和右口袋的关系,所以应该不会就这个并购提出异议。
至于Switch平台,虽然也发行了暴雪的《暗黑破坏神3》游戏,但总体而言他们更偏重休闲游戏,所以微软暴雪的交易对任天堂以及Switch国内的合作方腾讯公司的影响没有索尼那么大。他们提起异议的可能性也不大。
最后,作为主要服务于互联网企业尤其是游戏企业的律师,笔者看到微软和动视暴雪的天价并购交易非常羡慕,因为最近一年多来,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宽松,舆论和合规压力都日渐加大,原本活跃的并购交易已经非常鲜见。期待我国的互联网市场整顿早日完成,让我们的互联网企业恢复正常的融资和并购环境,在我们国家自己培养的有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时能有一个稳定的大后方。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i]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2351281930783287&wfr=spider&for=pc
[ii]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5882258667359973&wfr=spider&for=pc
[iii] https://pdf.dfcfw.com/pdf/H3_AP202010281424265844_1.pdf
[iv] https://www.sohu.com/a/517523073_115565
[v] https://www.sec.gov/ix?doc=/Archives/edgar/data/0001110646/000110465921055902/ntes-20201231x20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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